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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2003年12月18日正式组建成立,是沙区卫生局属下的行政性事业单位,也是卫生行政部门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依照国家卫生法律法规授权,开展综合性的卫生监督执法和行政许可工作。我们的服务宗旨是:优质、高效、廉洁、公正、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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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受区卫生局委托履行卫生法规的行政监督执法职能,具体承担《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职责。负责全区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等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发放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核和竣工验收;承担面向社会的综合卫生监督执法任务;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卫生监督计划,依照法律法规行使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执行处罚决定;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的中毒事故、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卫生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承担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交付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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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执法、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谋私利,祖国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不负人民的重托。
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将以崭新的姿态和优良的作风服务社会,做到忠于职守、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廉洁奉公,为沙区人民的健康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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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思想与作风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沙区经济建设服务,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沙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树立执法为民,监督就是服务的观念。卫生监督执法必须坚持“帮助、监督、促进”的原则,真心实意地为企业服务,为管理相对人服务,为沙区经济建设服务,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待来访、来电人员态度和蔼、服务热情,保证工作效率和质量,禁止拖延推诿的现象发生。
三、卫生监督实行“五公开”,即公开卫生监督员姓名和职责、公开监督程序、公开办证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举报投诉电话。
四、卫生许可证发放实行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向申请人提供办证咨询。对符合条件者,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办结,发放卫生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不予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及时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并如数退还其申请资料。
五、行为规范、文明执法。卫生监督员在执法工作中做到语言文明、亮证执法、程序规范、事实清楚、处置得当、记录完整。严格执行重庆市卫生局“八条禁令”。
六、推进优质服务,坚持对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和城镇低保人员办理各类卫生许可证免收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七、实施行政处罚,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卫生监督执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法。
八、快速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在接报后迅速组织卫生监督人员于两小时内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和现场处理,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九、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误而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后果,形成错案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对举报投诉的监督员违纪事件,我所做到“有诉必受、有受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经调查属实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承诺,我所全体人员坚决认真履行,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如当事人认为我所有违背诺言的情况,可向我所稽查科投诉。稽查科在接到投诉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结果反馈当事人。(举报投诉电话:65418623)
沙坪坝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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